一、制定《清遠市工業企業綠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必要性: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在繼續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推動經濟有序恢復發展,維護經濟社會健康運行,2020年4月,經市政府同意,市工信局、市發改局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據該文件的要求,為支持高耗能企業向高技術制造業轉型升級、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市工信局制定了《清遠市高耗能企業轉型升級項目貸款貼息專項資金實施細則》。
二、文件主要內容解讀:
《實施細則》(送審稿)共六章十八條,分為總則、資金支持對象、標準和用途、資金申報和審核、項目管理、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及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一)資金來源。《實施細則》貸款貼息資金來源于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扶持高耗能企業向高技術制造業轉型升級、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的資金。
(二)資金支持對象及標準。貸款貼息對象重點支持高耗能企業對生產線、重大生產設備、工藝裝備等方面實施的節能技改示范項目,對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的工業企業進行固定資產貸款貼息獎勵。貼息按照“先付后貼”方式,最高獎勵不超過當期由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并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貸款貼息獎勵金額單個企業一次性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三)資金申報和審核。
1.項目申報條件。在清遠市內注冊、納稅并依法經營的企業;項目符合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符合節能減排及清潔生產有關要求;未享受過國家、省或市相關資金獎勵支持的項目。
2.項目流程和項目評審。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各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申請并報送申請材料,由各縣(市、區)初步審核后上報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專家評審的項目將根據資金管理的有關程序確定后由市工信局將項目資金安排計劃報市政府審定。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工信局下達資金項目計劃,由市財政局下達項目資金,并按程序辦理撥付手續。
(四)項目管理及相關職責。《細則》要求市工信局、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及項目單位工作職責加強對項目及資金使的管理。
(五)文件有效期限。文件自2020年8月6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