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區太和鎮飛水大街以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批后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現將《清新區太和鎮飛水大街以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公告如下:
1、項目名稱:《清新區太和鎮飛水大街以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2、項目詳細情況及意見反饋方式可登陸清遠市城鄉規劃局網站(www.qyup.gov.cn)查詢或直接到我局咨詢,咨詢電話:5202989
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
二○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1、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清新區飛水大街以南片區塔腳單元(以下簡稱“規劃區”),規劃區東臨濱江,西至振港大道,南至北江,北至飛水大街,總用地面積181.44公頃,約2722畝。
2、發展規模
規劃區總用地面積181.44公頃,總人口規模5.35萬人。
其中,二類居住用地面積29.95公頃,商住混合用地59.28公頃,商業設施用地1.8公頃,中小學用地9.12公頃。
3、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本次規劃主要對市級、中心社區級、社區級以及基礎社區級等四級公共服務設施進行配置,并對居住區級公共服務設施的定項、定量配置。
規劃區內的公共服務設施分為教育設施、行政管理及社區服務設施、醫療衛生設施、文化體育設施、福利設施、商業服務設施6個類型。
4、法定單元圖則
FSTJ單元主導功能為居住,人口5.35萬人,單元總用地面積181.44公頃,凈用地面積145.94公頃,計容總建筑面積258.9萬㎡。單元平均容積率1.43,居住用地平均容積率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