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區太和鎮飛水大街以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批后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現將《清新區太和鎮飛水大街以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公告如下:
1、項目名稱:《清新區太和鎮飛水大街以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2、項目詳細情況及意見反饋方式可登陸清遠市城鄉規劃局網站(www.qyup.gov.cn)查詢或直接到我局咨詢,咨詢電話5810261。
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1、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清新區飛水大街以北片區飛水大街單元和飛水燕子崗單元(以下簡稱“規劃區”),規劃區東臨濱江,西至振港大道,南至飛水大街,北至環城西路(規劃路),總用地面積290.02公頃,約4350畝。
2、發展規模
規劃區總用地面積290.02公頃,總人口規模7.95萬人。
其中,
飛水大街單元,二類居住用地面積58.35公頃,商住混合用地23公頃,商業設施用地0.69公頃,中小學用地4.15公頃;
飛水燕子崗單元,二類居住用地面積49.58公頃,商住混合用地15公頃,商業設施用地11.07公頃,中小學用地22.07公頃。
3、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本次規劃主要對市級、中心社區級、社區級以及基礎社區級等四級公共服務設施進行配置,并對居住區級公共服務設施的定項、定量配置。
規劃區內的公共服務設施分為教育設施、行政管理及社區服務設施、醫療衛生設施、文化體育設施、福利設施、商業服務設施6個類型。
4、法定單元圖則
FSDJ單元主導功能為居住,人口4.76萬人,單元總用地面積132公頃,凈用地面積118.08公頃,計容總建筑面積231.46萬㎡。單元平均容積率1.75,居住用地平均容積率2.69。
FSYZG單元主導功能為居住,人口3.19萬人,單元總用地面積158.02公頃,凈用地面積142.1公頃,計容總建筑面積195.76萬㎡。單元平均容積率1.24,居住用地平均容積率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