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連南瑤族自治縣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南府〔2021〕17號
連南瑤族自治縣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已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征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土地公告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連南瑤族自治縣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一)征地批準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連南瑤族自治縣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9)〔2021〕1號,詳見附件1)
(三)批準時間:2021年1月8日
(四)批準用途:規劃安排作為連南瑤族自治縣城鎮建設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征收土地的位置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寨崗鎮陽愛村陂頭經濟合作社、水頭經濟合作社、下隊經濟合作社,征收土地的四至具體范圍詳見用地勘測定界圖(附件2)。
(二)被征收土地的地類和面積
1.本批次被征收的寨崗鎮陽愛村陂頭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土地地類為耕地、林地、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其中耕地0.0478公頃、林地2.8199公頃、其他農用地0.0049公頃、建設用地0.0116公頃。
2.本批次被征收的寨崗鎮陽愛村水頭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土地地類為耕地、林地、其他農用地,其中耕地0.0074公頃、林地0.0802公頃、其他農用地0.0008公頃。
3.本批次被征收的寨崗鎮陽愛村下隊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土地地類為耕地、園地、林地、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其中耕地0.2549公頃、園地0.1684公頃、林地0.1222公頃、其他農用地0.0205公頃、建設用地0.2149公頃。
本批次被征收的土地面積合計3.7535公頃,其中農用地3.5270公頃(耕地0.3101公頃、園地0.1684公頃、林地3.0223公頃、其他農用地0.0262公頃)、建設用地0.2265公頃。
四、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一)征地補償標準依照《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清府函〔2021〕45號)、《關于印發連南瑤族自治縣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青苗、遷墳補償標準的通知》(南府辦〔2014〕35號)等文件標準執行,具體如下:
(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包括:貨幣安置、留用地安置、社會養老保險安置。
(三)留用地按實際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面積(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面積)的10%安排。
五、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請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持土地權屬證書和其他證明材料,到當地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手續。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用地報批前征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六、本征收土地公告發布后,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七、其他事項
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連南瑤族自治縣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9)〔2021〕1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連南瑤族自治縣2020年 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9)〔2021〕1號)
2.連南瑤族自治縣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
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