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土審(19)〔2024〕55號
清遠市人民政府:
《關于審批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請示》(清自然資管制報〔2024〕43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二、該批次屬于我市連南瑤族自治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金光項目區建新區用地,建新區實施方案批準總面積61.0392公頃。已按規定與項目區實施規劃進行整體審批并完成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本批次涉及建新區面積0.6207公頃,同意征收以上集體建設用地0.6207公頃。上述0.6207公頃用地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用途供應,用于城鎮建設用地。
三、請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你市相關不動產登記機構以此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