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長隆投資有限公司: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與你方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監管號為4418002015B02417-1,宗地位于清遠蓮湖高新技術產業園內,面積為314419.87平方米,約定的動工日期為2017年10月8日。經核查,目前該宗地尚未開發建設。
上述宗地存在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情況,我局已向你方送達了《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清開閑置發〔2018〕50號)。根據調查結果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的規定,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原因,應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特此告知。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12月17日
??(聯系人:潘楚賢,聯系電話:0763-33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