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
清遠市恒順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與你方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電子監管號為4418002011B02023-1,宗地坐落為清遠市規劃區K26號區一號地塊洲心街洲沙村委會站前路以東、清心南路以南,面積為114227.85平方米,約定的動工日期為2012年07月10日(交地確認書確定的交地日期為2011年07月10日)。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第二條的規定,上述宗地存在現狀為空地且超過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情況,涉嫌構成閑置土地。我局依法對上述宗地進行調查,請你方接受調查,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閑置的原因說明及輔證材料;
(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材料;
你單位應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本調查將作為閑置土地認定的重要依據。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將根據其他調查材料進行閑置土地認定。
特此通知。
我局聯系人:葉鵬 ? 聯系電話:0763-3366703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