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土資行批發〔2017〕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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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金煒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報來改變土地使用條件和劃撥土地補辦出讓《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經清遠市人民政府同意(清府函〔2017〕417號),現批復如下:
????一、根據市城鄉規劃局出具的《審定通知書(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項目編號:A201700014,案卷編號:用地許可A2017-0037),該宗地的用地性質由綠化用地變更為二類居住用地。
????二、根據國土資源部《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等有關規定,土地使用條件變更后需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經搖珠選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符合相關規定,需補繳地價款為批準改變時的新土地使用條件下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與批準改變時原土地條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的差價,需補繳地價款319.3734萬元。
?三、同意土地使用權人清遠市金煒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按319.3734萬元補繳地價款后,該宗地的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2069年9月19日。 ??
四、土地改變使用條件后土地開發建設須符合城鄉規劃建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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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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