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名稱 |
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 |
辦事依據 |
1、《礦產資源法》第十三條; 2、《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十九條; 3、《廣東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4、《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辦法》(國土資發〔1999)205號); 5、《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工作有關規定》(國土資發〔2000)54號); 6、《關于加強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監督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3)136號); 7、《關于調整礦業權價款確認(備案)和儲量評審備案管理權限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66號)。 |
申請資料 |
1、評審機構申請備案的函; 2、經評審后正式的儲量報告(文、圖、表); 3、礦產資源儲量評估師署名的評審意見書; 4、評審機構提供的評審意見書; 5、有效的勘查許可證(或采礦許可證)復印件; 6、屬于礦業權出讓的評審備案應提供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有效批準文件; 7、勘查單位的勘查資格復印件; 8、探礦權人(或采礦權人)對提交送審的資料真實性的書面承諾書; 9、探礦權人(或采礦權人)填寫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申報表; 10、評審機構填寫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受理表; 11、礦產資源勘查合同(委托書); 12、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合同; 13、與評審過程有關的其他資料; 14、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 |
受理條件 |
1、屬于市級采礦權發證權限范圍; 2、報件齊全、清晰、對應、有效且有章印; 3、符合評審備案有關文件規定的范圍和管理權限劃分; 4、評審機構及其聘請的評估師符合相應資質條件; 5、評審程序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6、評估師意見沒有原則分歧; 7、報告編寫符合相應的行業標準或編寫規范。 |
受理部門 |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窗口 |
收費依據 及標準 |
不收費 |
辦理時限 |
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 |
查詢 投訴方式 |
查詢電話:0763-3360926 投訴電話:0763-3380692 投訴郵箱:qygtjrsk@163.com |
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
來源:本站訪問量:-發布時間: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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