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曹記釗因保管不善,將位于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第八區西小區第3座6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證號:清新國用(1993)第0100609號,權利人:曹記釗,土地面積:20平方米。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以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曹記釗
申請人曹記釗因保管不善,將位于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第八區西小區第3座6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證號:清新國用(1993)第0100609號,權利人:曹記釗,土地面積:20平方米。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以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曹記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