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024]22號
因村規劃需要,由于嚴海已故,經嚴海全體家庭關系成員協商,由嚴金明代其父親嚴海提出,將位于清遠市清新區太平鎮天良村天二村民小組的宅基地(證號:清郊府集建字(1989)第032100642號,土地使用者:嚴海,面積:67平方米,四至為:東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何振生宅(距2.5米)。拆除并退回村小組集體所有,由村小組另行分配他人使用,現向我中心申請注銷上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如對上述土地權利有主張者,請在本公告登網及張貼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持有效權屬資料向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書面提出(地址:清新區筆架路3號清新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2樓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清新),電話:5820322、5811073)。否則,我中心將注銷上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特此公告。
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