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梁惠玲因保管不善,將位于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清和大道174號夢和苑C幢102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證號:清新國用(2008)第011586號,權利人:梁惠玲,土地面積:14.05平方米。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以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梁惠玲
申請人梁惠玲因保管不善,將位于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清和大道174號夢和苑C幢102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證號:清新國用(2008)第011586號,權利人:梁惠玲,土地面積:14.05平方米。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以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梁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