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精準服務企業,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服務,提升不動產登記服務對外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不動產登記“企業專窗”是指為特定對象所提供的服務通道和服務形式,是以“依法依規、急事急辦、特事特辦、提高效率”為原則,為企業創造良好的不動產登記環境。
第三條“企業專窗”服務對象:申請人雙方均為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或受讓方、預購人、抵押人或債務人一方為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第四條“企業專窗”服務業務范圍
企業專窗可辦理涉企首次轉移、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抵押登記、抵押注銷登記、分割、合并登記等不動產登記業務,提供涉企辦證咨詢服務。
第五條服務承諾
(一)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可通過線上或線下辦理,線下可直接到企業專窗辦理業務,可網上預約、也可現場專窗即時受理、專人對接、專窗服務。
(二)案件受理后由專人專崗,專責審核。該窗口業務由專人對接,優先受理,受理后由專人專崗負責審核,在保證審核質量的前提下,辦理時限由原本的3個工作日以內辦結壓縮至1個工作日以內辦結,簡易事項可立等取證。
(三)企業專窗提供一窗辦理。企業服務專窗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即受理、收費(登記費、稅費)、發證、郵寄均在企業服務專窗完成。
(四)企業專窗提供權證寄遞服務。對不屬于立等取證業務,申請單位可在辦理業務時選擇快遞寄證服務,無需往返領證。
(五)企業專窗提供容缺受理服務。申請單位暫未能按照業務辦理指引備齊全部申請材料,但不動產權屬來源清晰、登記事項清楚的,經申請單位書面承諾后,登記機構可先行容缺受理,發出補正資料通知書,限期補正申請資料。
(六)企業專窗提供重點外資企業、市重點督辦產業招商項目、市重點項目的綠色通道服務,并承擔港澳青年創業服務、暖企服務、個體工商轉型為企業服務的專窗功能。
(七)費用減免,對小微企業以告知承諾制形式免收不動產登記費,降低辦事成本。
第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