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測繪的航空攝影預審
辦理對象
申請用于測繪的航空攝影項目預審。
辦理條件
1、申報材料屬實;
2、符合法定條件;
所需材料
1、申請文件,內容包括:航空攝影項目來源和目的、航攝范圍和時間、航攝比例尺和航高、航攝儀器設備等;
2、項目承擔單位測繪資質證書復印件;
3、航空攝影項目、任務來源證明文件(合同書);
4、《航空攝影情況表》;
5、測繪項目登記備案文件(外省申請單位)。
說明:
預審主要內容包括測繪航空攝影資質、項目登記備案、重復測繪等情況。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單位到市國土資源局辦文窗口提交申請資料;
2、符合法定條件的,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并轉報省國土資源廳。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單位登錄市網上辦事大廳進行在線申辦,在申請受理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所需材料郵寄或者現場提交至市國土資源局辦文窗口。
2、符合法定條件,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并轉報省國土資源廳。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10個工作日;
辦理依據
1、《廣東省測繪條例》;
2、《關于加強基礎航空攝影管理工作的通知》(國測國字〔2006〕36號);
3、《轉發國家測繪局關于加強基礎航空攝影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發〔2006〕235號);
4、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廣州軍區司令部作戰部轉發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總參測繪局《關于推進軍地測繪融合發展的意見》的通知(粵國土資測繪發〔2011〕228號)。
備注
收費標準:不收費
受理地點:清遠市行政服務中心國土資源局辦文窗口
聯系電話:0763-3360926(受理)、0763-3361485(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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