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測繪地理信息數據安全管控,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我局將對向外單位提供使用的非公開類測繪地理信息數據開展安全控制應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通過技術手段對數據的使用期限、網絡環境進行有效控制,防止數據的非法傳播與復制,實現對測繪地理信息成果數據的保護,加強數據安全監管。
二、應用范圍
由我局向外單位提供使用的非公開類測繪地理信息數據成果,包括:
(一)地形圖數據:DWG格式;
(二)影像數據:TIFF格式;
(三)其他GIS數據:GDB格式。
三、相關要求
(一)成果使用單位在經批準領取測繪地理信息數據成果后,需同步安裝安全控制系統方可使用成果數據。相關安全控制系統客戶端及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二)批準使用期限到期后數據無法繼續使用。如有需要,申請人可按原途徑重新申請或申請延期。申領試用涉密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的,應在使用目的或項目完成6個月內,將領取的全部成果數據交回我局集中銷毀。
(三)違規連接互聯網,系統將自動銷毀數據授權并發送警報信息至我局。
(四)我局將嚴肅核查保管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整改措施未到位前停止向其提供成果數據。存在重大失泄密隱患或發生泄密的,收回批準使用的成果數據,并將有關線索報保密主管部門。
附件:地理信息安全控制系統客戶端(數據領取單位使用).zip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