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清遠市衛生健康局印發《清遠市衛生健康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配套《清遠市衛生健康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計生類)》《清遠市衛生健康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職業衛生類)》。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制定機關和實施機關應當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對《辦法》的實施情況、存在問題及其影響因素,是否有必要繼續實施及其理由,需要修改的條款及理由,是否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相抵觸等進行評估。
為此,向社會公眾征求《辦法》的評估意見,請按照上述所列評估內容提出意見,所提的意見、建議請于12月10日前以信函、傳真、電話等形式發送至清遠市衛生健康局。
通訊地址:清遠市鹿鳴路(清遠大廈)912辦公室。
電話:0763-3379461 傳真:3376517
特此公告。
清遠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