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審核
領取準考證時進行資格審核,需提供的資格審核材料包括:(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須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4)報名表;(5)提交單位同意選調的相關證明。(原報名時已提交審核資料的不用再提交)
二、準考證領取
請參加筆試的人員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于2017年8月3日(星期四)前下午14:30—17:30到清遠市人民二路7號市機關辦公大樓4號樓6樓6009室人事科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人員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參加筆試人員的代領準考證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現場審核后退還考生(代領人),筆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筆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8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地點:清遠市商務局會議室。
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7號市機關辦公大樓4號樓7樓。
注意事項:參加考試請攜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
四、聯系電話:0763-3361611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