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臺的背景、必要性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培育戰略性產業集群和產業有序梯度轉移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全市招商引資工作,提升我市招商引資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創新招商引資模式,提升招商引資成效,充分調動市內外社會力量參與廣清紡織服裝產業有序轉移園招商引資的積極性,鼓勵以中介招商方式開展招商引資,加快引進一批優質大項目。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清遠市廣清紡織服裝產業有序轉移園中介招商獎勵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實施目標與政策意義
《辦法》有效促進紡織服裝產業招商引資,支撐廣清紡織服裝產業有序轉移園建設,培育和做大做強現代輕工紡織戰略性產業集群。
三、主要內容解讀
《辦法》共6個部分內容,分為獎勵對象、獎勵條件及標準、獎勵申報、申報項目審核、資金撥付、資金使用監督及檢查。主要內容如下:
(一)獎勵對象
指經過清遠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同意,與市商務主管部門簽訂定向招商合作協議,通過各種渠道向我市提供真實項目投資意向、協助我市與投資商直接聯系,并跟蹤服務,在推動項目落戶廣清紡織服裝產業有序轉移園中起到實質性促成作用的企業或組織。
(二)獎勵條件及標準
獎勵適用有效期內,用地項目總固定資產投資金額超過2億元(含),通過購買新增建設用地落地的,按照引薦項目完成固定投資金額5‰(最高200萬元)的獎勵標準給予引薦機構獎勵;非用地項目在年度產值(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含)的,按照引薦單個企業最高30萬元的標準給予引薦機構一次性獎勵。
(三)獎勵申報
1.對中介招商項目的獎勵實行合同及招商引資項目備案制度,由市商務主管部門對獎勵對象予以認定后方可申請相關獎勵。
2.用地項目并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金額達到2億元(含)以上的,在項目按照投資協議約定時間內實現投產后的當年進行申報;非用地項目,在項目投產后首次年度產值(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含)后進行申報。
(四)申報項目審核
市商務主管部門聘請第三方審核機構對上報的項目進行審核,根據第三方審核意見核定獎勵項目名單及獎勵金額。經審核通過的項目,對擬獎勵的項目及獎勵金額等情況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五)資金撥付
項目公示后如無異議,由市商務主管部門將有關項目申報、審核情況及獎勵方案報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財政局在下一年度的預算中安排資金進行撥付。對于用地項目分兩次進行資金撥付,第一次先行撥付50%,剩余50%在項目達到投資協議約定的產值、稅收要求后進行撥付。對于非用地項目可一次給予全額撥付。
(六)資金使用監督及檢查
1.獲得獎勵資金的企業(引薦機構)要按照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切實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
2.市商務部門會同市有關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對政策實施、資金發放、信息統計等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