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福新清遠能源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你司廣東華電清遠華僑工業園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電站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變更報告的材料,并于2022年7月8日受理你司提出的申請。經程序性審查,我局認為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九條、《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作出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如下:
一、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變更為10.87hm2,挖方量變更為30.37萬m3,填方量變更為1.08萬m3,棄方量變更為29.29萬m3。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執行南方紅壤區建設類項目一級標準。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護率97%,表土保護率92%,林草植被恢復率98%,林草覆蓋率25%。
四、原則同意報告書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體系和布局。
五、同意建設期水土保持補償費為6.522萬元,需要補繳為4.962萬元。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水利廳關于規范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1〕231號)征收標準按每平方米0.6元計征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180號)規定,該項目免征省及以下收入水土補償費4.4658萬元,由市級代征收上繳中央的水土保持補償費0.4962萬元。
清遠市水利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