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東省節約用水辦法》和《廣東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增強全社會節水意識,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深入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根據《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的通知》(粵水資源函〔2018〕1889號)有關要求,清遠市水利局會同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專家對市交通大廈(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進行了創建節水型公共機構驗收工作,驗收合格,符合節水型公共機構的認定條件,現將擬認定的清遠市2022年節水型公共機構名單(第四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如對擬認定的節水型公共機構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向清遠市水利局提出,單位提出時加蓋該單位公章,公民提出并寫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匿名信函將不予受理。
公示時間: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1日。
受理單位:清遠市水利局
聯系電話:0763-3364129
地 址:清城區鹿鳴路八號之九
郵政編碼:511518
擬認定的清遠市2022年節水型公共機構名單(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