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梁偉東同志,因遺失執法證。原我單位陳越遠、鄒錫洪、張斌、馬學章、梁智威、王燦明等6位同志已調離本單位,根據《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原依職權辦理上述7位同志的《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應予注銷,但由于其證件無法收回,現聲明梁偉東、陳越遠、鄒錫洪、張斌、馬學章、梁智威、王燦明等7位同志的《行政執法證》作廢,詳細情況如下:梁偉東,證件號碼:R096881。陳越遠,證件號碼:R248308。鄒錫洪,證件號碼:R270784。張斌,證件號碼:R220949。馬學章,證件號碼:R096886。梁智威,證件號碼:R220914。王燦明,證件號碼:R206428。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編號的行政執法證件進行執法活動的,均為冒充的行政執法人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拒絕接受執法并向我局舉報。
特此公告
清遠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