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水利局、發展和改革局: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節約用水辦法》和《廣東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增強全社會節水意識,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深入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根據《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的通知》(粵水資源函〔2018〕1889號)有關要求,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水利局會同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經濟發展促進局組織專家對該縣54個節水型公共機構(詳見附件)進行了創建節水型公共機構驗收工作,并驗收合格。經市水利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對申報資料審核和公示,決定授予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等54個節水型公共機構“清遠市2022年節水型公共機構(第一批)”稱號,現予以公布。
獲得“清遠市2022年節水型公共機構(第一批)”稱號的各單位,要繼續按照《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評價標準》的要求,加強節水技術改造,加大節水宣傳,強化節水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特此通知。
清遠市水利局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