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機關:清遠市水利局
抽查事項類別:對電子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檢查
2021年第2批(次)
備注:對行政許可對象的抽查結果,應填寫“批準文件名稱”和“批準文號”兩欄。
檢查機關:清遠市水利局
抽查事項類別:對電子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檢查
2021年第2批(次)
序號 | 檢查對象名稱(姓名) | 檢查時間(年月日) | 抽查結果 | 批準文件名稱 | 批準文號 |
1 | 清遠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9日 | 清遠市黑臭水體生態修復治理工程(龍瀝大排坑)、龍塘河截污工程(三期)施工監理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基本能夠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但存在以下問題: 1.招標人未按要求向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2.未按照要求加強源頭管控,在招標環節未明確污染控制措施和要求,未將“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的工程機械、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等污染控制措施納入清遠市黑臭水體生態修復治理工程(龍瀝大排坑)招標文件要求。 |
備注:對行政許可對象的抽查結果,應填寫“批準文件名稱”和“批準文號”兩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