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和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踐行“以人為本,復議為民”的宗旨,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監督、糾錯作用,維護政府機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實現了穩定社會、促進和諧的目的,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已落實全市各縣(市、區)基層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行政復議案件基層咨詢受理點全面覆蓋。現公告如下:
一、設立地點。
全市各縣(市、區)司法局基層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已設立行政復議案件基層咨詢受理點。
二、接待時間
與各縣(市、區)司法局基層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工作時間相同。
三、主要服務
(一)行政復議案件基層咨詢受理點負責以清遠市政府、本地區政府為復議機關的行政復議案件的受理、送達、咨詢和宣傳等相關工作。
(二)群眾擬向清遠市、本地區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可在當地行政復議案件基層咨詢受理點進行咨詢,行政復議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可由基層咨詢受理點代收。
(三)行政復議案件基層咨詢受理點提供“行政復議宣傳手冊”、“行政復議申請書模板”,供有意向申請行政復議的申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