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食品大類 | 食品亞類 | 食品品種 | 食品細類 | 檢驗項目 | 抽樣數量 | 備注 |
1 | 肉制品 | 熟肉制品 | 醬鹵肉制品 | 醬鹵肉制品 | 鉛(以Pb計)、鎘(以Cd計)、鉻(以Cr計)、總砷(以As計)、N-二甲基亞硝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日落黃、胭脂紅)、酸性橙Ⅱ、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從同一批次樣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應數量的樣品。抽樣量不少于 2kg ,且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所抽樣品約3/4作為檢驗樣品,1/4用于復檢備份樣品。 | |
熏燒烤肉制品 | 熏燒烤肉制品 | 鉛(以Pb計)、苯并[a]芘、N-二甲基亞硝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日落黃、胭脂紅)、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從同一批次樣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應數量的樣品。抽樣量不少于 2kg ,且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所抽樣品約3/4作為檢驗樣品,1/4用于復檢備份樣品。 | |
熏燒烤肉制品 | 油炸肉制品 | N-二甲基亞硝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從同一批次樣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應數量的樣品。抽樣量不少于1.4kg,且預包裝或非定量包裝的產品不少于8個獨立包裝。所抽樣品約3/4作為檢驗樣品,1/4用于復檢備份樣品。 | |
熟肉干制品 | 熟肉干制品 | 鉛(以Pb計)、鉻(以Cr計)、N-二甲基亞硝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著色劑(胭脂紅)、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從同一批次樣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應數量的樣品。抽樣量不少于 2kg ,且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所抽樣品約3/4作為檢驗樣品,1/4用于復檢備份樣品。 | a.限預包裝食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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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制肉制品 | 腌臘肉制品 | 腌臘肉制品 |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合成著色劑(胭脂紅、誘惑紅、莧菜紅、酸性紅)、氯霉素 | 抽樣量不少于2kg,且不少于4個獨立包裝,1/2檢驗,1/2留樣。 | |
2 | 罐頭 | 罐頭 | 畜禽水產罐頭 | 畜禽肉類罐頭 | 鉛(以Pb計)、鎘(以Cd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商業無菌 | 從同一批次樣品堆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6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1.5kg。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2/3 為檢驗樣品,約 1/3 為復檢備份樣品 | a. 僅適用于鮐魚、鲹魚、沙丁魚罐頭 |
水產動物類罐頭 | 組胺、鉛(以Pb計)、無機砷(以As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商業無菌 |
蔬菜類罐頭 | 蔬菜類罐頭 | 鉛(以Pb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日落黃、亮藍)、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二氧化硫殘留量、商業無菌 | 抽取樣品量不2kg,不少于8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5 個包裝為檢 驗樣品,約 3 個包裝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
3 | 蔬菜制品 | 蔬菜制品 | 蔬菜干制品 | 蔬菜干制品 | 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二氧化硫殘留量、合成著色劑(檸檬黃、日落黃、胭脂紅、莧菜紅、亮藍) | 抽取樣品量至少為1.4kg,不少于4個包裝,所抽取樣品中1/2為檢驗樣,1/2為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
其他蔬菜制品 | 其他蔬菜制品 | 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二氧化硫殘留量 | 抽取樣品量至少為1.4kg,不少于4個包裝,所抽取樣品中1/2為檢驗樣,1/2為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
醬腌菜 | 醬腌菜 | 鉛(以Pb計)、亞硝酸鹽(以NaNO?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二氧化硫殘留量、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安賽蜜、合成著色劑(檸檬黃、日落黃)、大腸菌群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8kg,不少于9個獨立包裝。抽取樣品分為2份,約 2/3 為檢驗樣品,約 1/3 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微生物限預包裝食品檢測 |
食用菌制品 | 干制食用菌 | 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鎘(以Cd計)、總汞(以Hg計)、甲基汞(以Hg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 抽取樣品量至少為1.2kg,不少于4個包裝,1/2為檢驗樣,1/2為備份樣品。 | |
4 | 食糖 | 食糖 | 食糖 | 白砂糖、赤砂糖、紅糖、冰糖、冰片糖 | 二氧化硫殘留量、螨、合成著色劑(檸檬黃、莧菜紅、胭脂紅、日落黃、誘惑紅)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4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2.5kg。抽取大包裝食品(凈含量≥3kg)時可進行分裝取樣,從同一批次的4個或4個以上的大包裝食品中扦取樣品,扦取的樣品混合均勻,抽取樣品量不少于2.5kg。 所抽取樣品分成2份,約3/5為檢驗樣品,約2/5為復檢備份樣品(冰糖、方糖的備份樣品量不少于1kg)。 | |
5 | 水產制品 | 水產制品 | 其他水產品 | 其他水產制品 | 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 | 總量不少于1kg,不少于4個包裝。其中1/2為檢驗樣,1/2為備份樣。 | |
熟制動物性水產品 | 熟制動物性水產制品 | 鉛(以Pb計)、鎘(以Cd計)、多氯聯苯、N-二甲基亞硝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kg,不少于9 個獨立包裝,分為 2 份,約 2/3為檢驗樣品,約 1/3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干制水產品 | 預制動物性水產干制品 |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鉛(以Pb計)、鎘(以Cd計)、多氯聯苯、N-二甲基亞硝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胭脂紅、日落黃) | 總量不少于1kg,不少于2份。1/2為檢驗樣,1/2為備份樣。 | |
6 | 豆制品 | 豆制品 | 非發酵性豆制品 | 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 | 蛋白質、鉛(以Pb計)、堿性嫩黃、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二氧化硫殘留量、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日落黃)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2kg,約1/2作為檢驗樣品,約1/2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
豆干、豆腐、豆皮等 | 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日落黃)、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2kg, 即食預包裝食品不少于8個獨立包裝,3/4為檢驗樣品,約1/4為復檢備份樣品(不少于2個獨立包裝) | a.限即食預包裝食品檢測。 |
7 | 調味品 | 醬油 | 醬油 | 醬油 | 氨基酸態氮、全氮(以氮計)、銨鹽(以占氨基酸態氮的百分比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對羥基苯甲酸酯類及其鈉鹽(以對羥基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 所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0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2L。大包裝食品(》5L)可進行分裝取樣,分裝的樣品盛裝與被抽樣單位用于銷售的包裝或清潔衛生的容器中,樣品數量不少于10包裝,總量不少于2L。約4/5作為檢驗樣品,約1/5為復檢備份樣品。 | a. 僅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有規定時檢測。 |
食醋 | 食醋 | 食醋 | 總酸(以乙酸計)、不揮發酸(以乳酸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對羥基苯甲酸酯類及其鈉鹽(以對羥基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菌落總數 | 所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0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2L。大包裝食品(》5L)可進行分裝取樣,分裝的樣品盛裝與被抽樣單位用于銷售的包裝或清潔衛生的容器中,樣品數量不少于10包裝,總量不少于2L。約4/5作為檢驗樣品,約1/5為復檢備份樣品。 | a.僅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有規定時檢測。 |
醬類 | 釀造醬 | 黃豆醬、甜面醬等 | 氨基酸態氮、黃曲霉毒素B?、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安賽蜜、大腸菌群 | 所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2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3kg。大包裝食品(》5L)可進行分裝取樣,分裝的樣品盛裝與被抽樣單位用于銷售的包裝或清潔衛生的容器中,樣品數量不少于12個包裝,總量不少于3kg。約2/3作為檢驗樣品,約1/3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1kg)。 | |
調味料 | 固體復合調味料 | 雞粉、雞精調味料 | 谷氨酸鈉、呈味核苷酸二鈉、鉛(以Pb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4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1.2kg。約 1/2 作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固體復合調味料 | 其他固體調味料 | 鉛(以Pb計)、蘇丹紅I、蘇丹紅Ⅱ、蘇丹紅Ⅲ、蘇丹紅IV、罌粟堿、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安賽蜜、阿斯巴甜、二氧化硫殘留量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4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1.4kg。約 1/2 作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
半固體復合調味料 | 辣椒醬 |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二氧化硫殘留量、羅丹明B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2kg,不少于4 個獨立包裝,約 1/2 作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
半固體復合調味料 | 火鍋底料、麻辣燙底料 | 罌粟堿、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1.2 kg,不少于4 個獨立包裝,約 1/2 作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半固體復合調味料 | 其他半固體調味料 | 鉛(以Pb計)、羅丹明B、罌粟堿、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安賽蜜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1.2 kg,不少于4 個獨立包裝,約 1/2 作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液體復合調味料 | 蠔油、蝦油、魚露 | 氨基酸態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 從同一批次樣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應數量的樣品。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0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2L(2kg)。大包裝食品(》5L(5kg))可進行分裝取樣,分裝的樣品盛裝與被抽樣單位用于銷售的包裝或清潔衛生的容器中,樣品數量不少于10包裝,總量不少于2L(2kg)。約4/5作為檢驗樣品,約1/5為復檢備份樣品 | a. 限產品明示標準或質量要求有限量規定時檢測。 |
液體復合調味料 | 其他液體調味料 |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日落黃、胭脂紅、誘惑紅)、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 | 從同一批次樣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應數量的樣品。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0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2L(2kg)。大包裝食品(》5L(5kg))可進行分裝取樣,分裝的樣品盛裝與被抽樣單位用于銷售的包裝或清潔衛生的容器中,樣品數量不少于10包裝,總量不少于2L(2kg)。約4/5作為檢驗樣品,約1/5為復檢備份樣品。 | a. 限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有限量規定時檢測。 |
味精 | 味精 | 味精 | 谷氨酸鈉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2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300g。約1/2作為檢驗樣品,約1/2為復檢備份樣品。 | |
8 | 其他食品 | 其他食品 | 其他食品 | 食品餡料 |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 抽取樣品量至少為2kg,不少于4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湯料 | 鉛(以 Pb 計)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4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1kg。約1/2作為檢驗樣品,約1/2為復檢備份樣品。 | |
預拌粉 | 鉛(以Pb計) | 取樣總量不少于600g。約1/2作為檢驗樣品,約1/2為復檢備份樣品。 | |
酵母提取物 | 鉛(以Pb計) | 取樣總量不少于600g。約1/2作為檢驗樣品,約1/2為復檢備份樣品。 | |
9 | 方便食品 | 方便食品 | 其他方便食品 | 方便粥、方便盒飯、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 | 酸價(以脂肪計)(KOH)、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鉛(以Pb計)、黃曲霉毒素B?、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 抽取樣品量不得少2.5kg且不少于8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成 2 份,6 個包裝為檢驗樣品 ,2 個包裝為復檢備份樣品。 | |
10 | 速凍食品 | 速凍其他食品 | 速凍調制水產制品 | 速凍調制水產制品 | 揮發性鹽基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非即食速凍調制水產制品抽樣數量不少1.5kg,且不少于 4 個獨立包裝,即食 速凍調制水產制品抽樣數量不少于 2kg,且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 所抽取樣品分成 2 份,非即食速凍調制水產制品約 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 樣品;即食速凍調制水產制品約 3/4 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 預包裝食品按 GB 29921 判定,預先包裝但需要計量稱重的散裝食品按 GB 31607 判定。 |
速凍肉制品 | 速凍調理肉制品 |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鉛(以Pb計)、鉻(以Cr計)、合成著色劑(胭脂紅、檸檬黃、日落黃、誘惑紅)、亞硝酸鹽、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2kg,不少于4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中1/2作為檢驗樣品;1/2作為備份樣品。 | |
速凍其他食品 | 速凍菜肴 | 無機砷、鉛、鉻、甲基汞、鎘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kg,所抽取樣品中1/2作為檢驗樣品;1/2作為備份樣品。 | |
速凍其他食品 | 速凍湯羹 | 無機砷、鉛、鉻、甲基汞、鎘 | |
11 | 糧食加工品 | 大米 | 大米 | 大米 | 鉛(以Pb計)、鎘(以Cd計)、無機砷(以As計)、苯并[a]芘、黃曲霉毒素B1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2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得少于3kg。抽取大包裝食品(凈含量≥5kg) 時可進行分裝取樣,從同一批次的 2 個或 2 個以上的大包裝食品中扦取樣品,扦取的樣品混 合均勻,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3kg。約 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其他糧食加工品 | 谷物粉類制成品 | 發酵面制品 |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安賽蜜、合成著色劑(檸檬黃、胭脂紅) | 發酵面制品抽取樣品量不少于8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1.6kg; 3/4 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12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淀粉制品 | 粉絲粉條 | 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二氧化硫殘留量、合成著色劑(檸檬黃、莧菜紅、胭脂紅、日落黃、亮藍)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6kg,不少于4個獨立包裝,約1/2作為檢驗樣品,約1/2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
其他淀粉制品 |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二氧化硫殘留量、合成著色劑(檸檬黃、莧菜紅、胭脂紅、日落黃、亮藍)、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6kg,不少于4個獨立包裝,約1/2作為檢驗樣品,約1/2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
13 |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 開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 | 酸價(以脂肪計)(KOH)、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鉛(以Pb計)、黃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二氧化硫殘留量、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大腸菌群、霉菌 | 抽取樣品時,不帶殼樣品的量不少于 2.5kg, 不少于 9 個獨立包裝;帶殼樣品的量不少于 4kg,不少于 9 個獨立包裝。大包裝食品(≥5kg) 可進行分裝取樣,分裝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微生物污染,樣品數量不少于 9 個包裝,且總量滿足檢驗要求。所抽取樣品分成 2 份,約 2/3 作為檢驗樣品,約 1/3 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可食部分不少于 1kg)。 | |
其他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 酸價(以脂肪計)(KOH)、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鉛(以Pb計)、黃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二氧化硫殘留量、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大腸菌群、霉菌 | |
14 | 薯類和膨化食品 | 薯類和膨化食品 | 薯類食品 | 其他薯類 | 鉛(以Pb計)、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 預包裝熟制品應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且每個包裝不少于 200g。 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2/3 為檢驗樣品,約 1/3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薯粉類 | 鉛(以Pb計)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2 個獨立包裝,總量約 600g。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15 | 糖果制品 | 糖果制品 | 糖果 | 糖果 | 鉛(以Pb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莧菜紅、胭脂紅、日落黃、亮藍)、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殘留量、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西布曲明、匹可硫酸鈉、芬氟拉明、N,N-雙去甲基西布曲明、酚酞、N-單去甲基西布曲明、西布曲明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2kg,不少于10個獨立包裝。約 3/5 為檢驗樣品,約 2/5 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西布曲明、匹可硫酸鈉、麻黃堿、芬氟拉明、N,N-雙去甲基西布曲明、酚酞、N-單去甲基西布曲明限壓片糖果檢測。 |
16 | 茶葉及相關制品 | 茶葉 | 茶葉 | 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緊壓茶 | 鉛(以Pb計)、乙酰甲胺磷、聯苯菊酯、三氟殺螨醇、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水胺硫磷、 氧樂果、毒死蜱 | 抽取樣品數量至少為1kg,一般至少為4個獨立包裝。約1/2作為檢驗樣品,約1/2為復檢備份樣品。 | |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 含茶制品 | 速溶茶類、其它含茶制品 | 鉛(以Pb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霉菌及酵母 | 含茶制品抽取樣品量不少于800g, 抽樣數量應不少于8個獨立包裝(不檢微生物的可相應減少獨立包裝數量及樣品量)。,約3/4為檢驗樣品,約1/4為復檢備份樣品樣品。 | |
代用茶 | 代用茶 | 鉛(以Pb計)、二氧化硫殘留量 | 抽取樣品數量至少為1.4kg,約1/2作為檢驗樣品,約1/2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600g) | |
17 | 糕點 | 糕點 | 糕點 | 糕點(熱加工糕點和冷加工糕點) | 酸價(以脂肪計)(KOH)、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安賽蜜、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三氯蔗糖、丙二醇、合成著色劑(檸檬黃、日落黃、胭脂紅、莧菜紅、亮藍)、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霉菌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2kg,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3/4 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18 | 酒類 | 白酒 | 白酒 | 白酒 | 酒精度、鉛(以Pb計)、甲醇、氰化物(以HCN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三氯蔗糖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4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2L。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其他酒 | 配制酒 | 配制酒 |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4 個獨立包裝,總量約 2L。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 |
其他發酵酒 | 其他發酵酒 | 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4 個獨立包裝,總量約 2L。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啤酒 | 啤酒 | 啤酒 | 酒精度、甲醛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4 個獨立包裝,總量約 1L,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19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 | 食用植物油 | 花生油 | 酸值/酸價、過氧化值、黃曲霉毒素B?、鉛(以Pb計)、苯并[a]芘、溶劑殘留量、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 | 從同一批次樣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不少于6個包裝單位,且樣品總量不少于3L。所抽取樣品中1/2為檢驗樣品,1/2為用于復檢的備份樣品。 | |
20 | 飲料 | 包裝飲用水 | 飲用天然礦泉水 | 飲用天然礦泉水 | 界限指標、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鎘(以Cd計)、總汞(以Hg計)、鎳、溴酸鹽、硝酸鹽(以NO?-計)、亞硝酸鹽(以NO?-計)、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 | 當所抽樣品規格(凈含量)≥5L 時,抽取 7 個獨立包裝;樣品規格(凈含量)在 1L-5L 之間時,抽取 8 個獨立包裝;其他規格產品,抽樣樣品量 15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4L)。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當樣品規格(凈 含量)≥1L 時,1 包裝為復檢備份樣品。 | a. 界限指標為鋰、鍶、鋅、偏硅酸、硒、游離二氧化碳、溶解性總固體,具體檢測項 目為標簽明的、且在標準要求范圍內的界限指標。 b.僅限執行標準為 GB 17323 的產品檢測。 |
飲用純凈水 | 飲用純凈水 | 電導率、耗氧量(以O?計)、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鎘(以Cd計)、亞硝酸鹽(以NO?-計)、余氯(游離氯)、溴酸鹽、三氯甲烷、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 |
其他飲用水 | 其他飲用水 | 耗氧量(以O?計)、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鎘(以Cd計)、亞硝酸鹽(以NO?-計)、余氯(游離氯)、溴酸鹽、三氯甲烷、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 |
固體飲料 | 固體飲料 | 固體飲料 | 蛋白質、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合成著色劑(莧菜紅、胭脂紅、檸檬黃、日落黃、亮藍)、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西布曲明、匹可硫酸鈉、麻黃堿、芬氟拉明、N,N-雙去甲基西布曲明、酚酞、N-單去甲基西布曲明 |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2kg,不少于 10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 | |
21 | 蛋制品 | 蛋制品 | 再制蛋 | 再制蛋 | 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 | 抽取樣品量不少2kg,不少于10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 | 微生物限即食再制蛋制品檢測。商業無菌限以罐頭食品加工工藝生產的產品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