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高新區科技信息局,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清遠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清遠市推進知識產權工作實施辦法》等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激發社會創新活力,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省市有關工作部署及財政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前期項目指南征求意見情況,現組織開展2023年清遠市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項目儲備入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庫項目名稱
(一)知識產權強企培育項目
(二)知識產權綜合托管服務項目
(三)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
(四)品牌示范區培育建設項目
(五)清遠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項目
(六)清遠市專利技術實施計劃項目
(七)新材料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與專利池構建項目
(八)知識產權金融創新工程項目
(九)知識產權交易運營服務工程項目
(十)重點產業專利導航工程項目
(十一)重點企業專利導航項目
(十二)知識產權公益文化傳播項目
(十三)清遠市知識產權培訓基地項目
(十四)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項目
(十五)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建設項目
(十六)地理標志服務能力提升項目
(十七)優質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獎勵項目
(十八)強化重點產業園區知識產權工作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牽頭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清遠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并實際經營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組織等,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特殊備注的除外)。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的,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行專家評審。
(三)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四)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項目扶持安排
本次組織申報的項目為2023年省級下放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及2023年市級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的促進類儲備入庫項目,經專家評審后擇優列入2023年清遠市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項目儲備名單,我局將根據省市最終下達資金預算等實際情況綜合確定具體項目是否立項及單項扶持金額。
四、申報程序及時間
(一)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于9月23日前登錄(網址:ipggfw.gdqy.gov.cn/),點擊“項目申報平臺”進行申報,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二)網上審核。縣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于9月30日前完成對轄區申報項目的初審,符合條件的提交我局復核、評審。市直或市外單位由我局直接組織審核、評審。
(三)紙質材料遞交。通過復核、專家評審的,我局將通知相關單位提交紙質材料。
附件:1.2023年清遠市知識產權工作入庫儲備項目申報指南
2.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2023年度清遠市知識產權促進工作入庫儲備項目申報指南及申報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