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記者 郭蘇瑩 通訊員 粵工商) 昨日,記者從廣東省工商局獲悉,廣東省人大法工委、省“兩建”辦、省工商局、省法制辦聯合在東莞舉行《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貫徹實施座談會,會議明確該條例將于今年10月起實施。記者了解到,今后,工商部門將為網購平臺建立信用評價體系,同時公開平臺信用情況,杜絕虛假網絡交易。
廣東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條例合理確定了政府及其市場監管部門的權責界限,既“確權”又“限權”。明確劃分橫向的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和縱向的各部門層級的職責,對市場監管進行了確權,解決了長期存在的監管職責不清問題。同時《條例》規定政府及其市場監管部門不得違法增設權力和減少職責;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減損市場主體權利或者增加市場主體義務,并細化有關規定,為政府和市場監管部門設置了明確的“紅線”。
記者了解到,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將明確對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和身份核實。同時規定網絡交易平臺要建立信用評價體系和信用披露制度,杜絕虛假網絡交易和網絡信息,為網絡交易當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評價服務,保障網絡交易安全。
工商部門表示,將構建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模式,強化信用約束。該條例率先以法規形式確立信用承諾制度、信用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制度、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失信懲戒機制等,統一了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開渠道。明確對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和身份核實,為規范網絡交易、促進網絡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