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網訊(全媒體記者/黃劍琴 通訊員/徐其星)3月15日,清遠市系統發布了去年查處的典型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例。包括網店售假、賣水貨被罰、售賣不合格農資及團購額外加價。
????經典案例一:網店售假 罰款12萬
????80后的楊某是清遠市清城區東城高星人,2014年3月,楊某在淘寶網站注冊賣家賬號,開設名為“××果凍包工廠外貿店”的網店,銷售各式手袋。為謀取不當利益,楊某自2014年3月起從廣州市三元里××手袋批發店購進假冒"FURLA"(芙拉)品牌手袋,通過該網店進行銷售。截止2016年5月被清城區工商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查獲,楊某已銷售假冒"FURLA"(芙拉)品牌手袋265個,累計涉案貨值121708.26元,獲取利潤17640.26元。清城區工商局依照《商標法》,沒收假冒"FURLA"(芙拉)品牌各式手袋共計626個,罰款12萬元。
????典型案例二:賣手機必須手續齊備,賣水貨也會被處罰
????剛剛起步創業的90后青年謝某,2015年在清城區先鋒中路開設××數碼通訊器材批發經營部。為賺取人生第一桶金,不惜鋌而走險,自2015年10月初開始分批從深圳華強北遠望手機批發市場的水客處購進非正常渠道進口,明知無相關合法手續,標稱港版、新加坡版的“水貨”iPhone手機進行銷售。截止2016年1月被清遠市工商局查獲,謝某共計購進“水貨”手機當事人共銷售了無合法來源證明并標稱港版的iPhone 手機527臺,已銷售485臺,銷售收入2380295元,獲取利潤16845元,總貨值達2578405元。由于數額較大,清遠市工商局依照《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規定對謝某的行為給予了嚴懲,沒收庫存“水貨”iPhone 手機42臺,沒收違法所得16845元,并處以515681元罰款。
????典型案例三:售賣不合格農資坑農害農危害大
????清遠市××農業生產資料有限公司未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把好農資產品質量進貨關,于2015年7、8月,分兩次從廣州市××肥業有限公司以約2900元/噸的價格購進6噸復混肥料(硫酸鉀型)。206年3月,工商部門組織對該公司購銷的上述肥料進行了抽檢監測,發現其兩次購進的肥料都不合格,清城區工商局迅速組織對該公司售賣不合格農資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并根據《產品質量法》對該公司處于沒收未賣出的不合格農資3噸、沒收違法所得450元,罰款20000元的處罰,及時制止坑農害農的危害進一步擴大。
????典型案例四:微信發布誤導廣告也會被處罰
????2016年1月,佛岡××投資有限公司為推介其開發的樓盤,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含有“1小時抵達廣州中心城區,半小時接駁花都,輕軌、高速路無縫對接”等禁止性內容的房地產廣告及允諾“6000抵60000送1成首付”,但與實際不相符的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佛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對佛岡××投資有限公司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行為作出罰款50900元的處罰。
????典型案例五:對團購額外加價的侵權行為說“不”
????2016年2月,清遠市清城區××商務酒店在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亦沒有在相關網站上注明加價信息的情況下,以過春節為由,擅自對通過美團網以138元/間的價格訂購豪華雙人房入住的消費者36人次額外收取每間房30元至90元的費用,共計額外收取1200元。清城區工商局對該酒店未按約定提供服務,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依照《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作出責令停止違法經營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200元,罰款56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