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規范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標準,釋放住所資源,滿足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廣東省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佛山市實際,佛山市于2017年2月6日正式印發《佛山市商事主體住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 《辦法》主要分為5章30條,重點探索實施住所信息申報及集群登記改革模式,明確“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改商”及監督管理等焦點問題。
??? (一)分類實行住所信息申報制。對除列入佛山市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的行業等情況以外的商事主體申請登記注冊時,申請人只需向登記機關申報住所信息作為其住所使用證明,無需提交房屋產權證明、租賃合同、村(居)委會證明等住所使用證明材料。此項改革在規范市場準入行為的同時,將極大簡化住所登記材料,滿足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需要,并為佛山市全面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打下堅實基礎。
??? (二)探索實施商事主體集群集聚發展的注冊登記模式。明確經區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單位認定,并經市商改辦備案的產業孵化、互聯網科技、電子商務、金融服務創新、眾創空間、創新創業等產業園(區),其入駐商事主體可實施集群登記。產業園(區)的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公司可作為托管企業,以其住所作為入駐產業園(區)其他商事主體的登記住所,提供住所托管服務。 ????????????????
??? (三)放寬企業住所登記地址限制。一是區分“一址多照”的概念及明確登記要求。對商事主體之間有投資關系或股權投資企業及對其承擔管理責任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可以登記為同一住所。二是界定“一照多址”登記條件。明確同一門牌號碼,但屬不同樓層、不同房間的地址,不視為同一地址。商事主體可以在其住所以外增設經營場所。增設經營場所應當在該商事主體登記機關登記管轄范圍內,并辦理登記手續;增設經營場所經營事項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應申請設立分支機構。
??? (四)規范利用居民住宅登記為企業住所的條件。積極響應中央及省市關于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政策,結合佛山市產業發展實際情況,允許從事高新技術研發、軟件設計、文化創意、動漫制作、電子商務、無實體店鋪的網絡交易服務、商務咨詢策劃代理、工業設計、股權投資、鄉村民宿經營等10類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相對較小的市場主體使用住宅作為經營性用房,并給予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間不得改變原房產性質。
??? (五)依靠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大數據,強化監督管理。加強基層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將商事主體住所監管核查納入網格化管理,應用社會治理網格化平臺系統及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健全完善的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同時,加強部門聯動,通過全市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加強商事主體住所登記監管數據信息的及時交換共享,根據“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各部門監督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