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許可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以后政府部門之間再難踢皮球了。近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廣東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條例》是全國首部也是唯一一部市場監管領域的綜合性法規,對于解決部門職能交叉、強化商改后續監管具有重要作用。
新快報記者了解到,該《條例》細化了“誰許可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規定涉及行政許可的,行政許可實施部門為市場監管部門;不涉及行政許可但有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業主管部門為市場監管部門;不涉及行政許可且無行業主管部門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指定市場監管部門。
(馮艷丹 粵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