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4萬多商事主體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包括未按時年報、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失聯”等。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商事主體,在辦理投融資、土地供應、新公司注冊、招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許可、資質審核等方面會受到各種限制或者禁入。
“讓守信者一路暢通,使失信者寸步難行。”該負責人介紹說,目前清遠通過落實18項聯合懲戒措施,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強化企業信用監管,全面推進企業誠信建設。
清遠近日召開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會議。
? ?現狀
? ?4萬多戶商事主體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商事主體應當在每年6月30日前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并向社會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信息。
從2014年《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工商總局相關配套規章出臺以來,清遠已有43895戶商事主體因未按時年報、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失聯”等原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經營異常狀態)。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些商事主體因失信受到其他部門聯合懲戒的案例也在不斷增加。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商事主體,在辦理投融資、土地供應、新公司注冊、招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許可、資質審核等方面會受到各種限制或者禁入。
? ?懲戒
? ?失信企業融資、用地、經營許可都會受限
近日,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工商總局等38部門《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強化企業信用監管,市發改局和市工商局聯合印發《清遠市關于落實對失信企業實施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措施的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動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新機制。
根據該《意見》,工商部門根據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本領域內失信當事人信息,采取市場準入和任職資格限制,責令當事人限期辦理變更、注銷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等懲戒措施。對于工商部門以外的其他簽署部門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的失信信息,依法在本領域內對其經營活動采取的聯合懲戒措施。
聯合懲戒措施共18項,包括限制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限制擔任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融資授信限制;限制部分高消費行為;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限制參與工程招投標;限制成為海關認證企業;限制證券期貨市場部分經營行為;禁止受讓收費公路權益;限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限制取得政府資金支持;限制企業債券發行;限制取得生產許可;列為檢驗檢疫失信企業;限制獲得相關榮譽。
市工商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清遠網”及其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失信企業相關信息;相關部門對公布的失信企業信息予以應用對相關企業及人員實施聯合懲戒。
? ?影響
? ?4千多戶商事主體已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但痕跡會永久保留
市工商局介紹說,這些“異常”主體只有在糾正錯誤、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或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后,才能辦理相關登記手續,但曾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經營異常狀態)的痕跡將會永久保留,伴其“終生”。
目前共有4152戶商事主體由于履行公示義務或糾正違法行為,被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經營異常狀態)。
如何才能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根據《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的企業,在3年內履行公示義務、糾正違法行為后,才可移出異常經營名錄,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商事主體不按規定履行信息公示義務,除了受到信用約束,還將受到行政處罰的規制。根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第五十九條商事主體未按照規定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登記機關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信息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個體工商戶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登記機關限期改正,并可以對違法企業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個體工商戶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 ?監管
? ?清遠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
“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是指“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及時公布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的抽查機制,是國務院明確要求各級政府部門積極探索推廣的一種新型監管模式。
市工商局2016年推行“雙隨機”抽查機制,制定了《清遠市工商(市場監管)系統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意見》,通過建立公平規范的抽查監管制度,建立以“雙隨機”為核心的監督管理機制和實行規范化的“雙隨機”抽查工作,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效應。
2016年,全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開展了企業即時信息及商事主體年報公示信息抽查,對279戶企業開展了即時信息抽查,對685戶企業、94戶農合社、3176戶個體戶開展了年報公示信息抽查,并將抽查結果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
? ?重點
? ?市工商局已建立“黑名單”制度
“黑名單”即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3年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工商部門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實施信用約束、部門聯合懲戒,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嚴重失信行為,工商部門自企業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 ?政府部門涉企信息已在“全國一張網”公開
“全國一張網”,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目前清遠各級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稱“全國一張網”)向社會進行公開。
據介紹,該系統在原有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基礎上進行改造升級,最終實現各市場監管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將各部門涉企信用信息記于企業名下并統一對外公示的系統。“全國一張網”的功能可以歸納為八個字,即:“一網歸集、雙向服務”。政府部門將公示哪些企業信息?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下列企業信息:1、注冊登記、備案信息;2、動產抵押登記信息;3、股權出質登記信息;4、行政處罰信息;5、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門應當公示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下列企業信息:1、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信息;2、行政處罰信息;3、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 ?案例
? ?年報中隱瞞真實情況辦“三證合一”受限
2015年12月,連州市工商局在隨機抽查行動中對“連州市某果蔬種植專業合作社”進行抽檢,檢查發現該合作社提供的財務報表與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數據不相符,存在年度報告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情況,依照《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當年7月,該合作社在辦理“三證合一”時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無法進行變更。該合作社于7月27日對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的數據進行了更正后,向連州市工商局提出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后,該合作社于8月5日辦理了“三證合一”。
? 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客戶拒絕交易
2016年8月的一天,清遠市開發區某外資企業辦事人員急匆匆來到清遠市工商局,請求工商部門迅速將其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要不,該企業將遭重大貿易損失。
該企業因未按期公示2015年度報告信息,2016年7月被清遠市工商局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該企業與美國某公司有貿易來往,在2016年8月份發貨給美國某公司。美國某公司在港口碼頭驗收貨物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清遠該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認為清遠企業誠信存在問題,當即拒收貨物并要求清遠企業支付違約金。
該企業收到美國某公司拒收通知后,馬上補報并公示2015年度報告,急忙來到清遠市工商局,提交申請要求盡快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減少企業的貿易損失。按規定,受理移出申請之日起要5個工作日才能移出。
工商局工作人員急企業之所急,在其申請當天就為其辦理了移出手續并送達了《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決定書》。
? ?■鏈接
? ?什么情形下,商事主體會被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經營異常狀態)?
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情形:
1.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
? ?2.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3.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 ?4.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
? ?農民專業合作社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情形:
1.未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規定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的;
? ?2.年度報告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聯系的。
個體工商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情形:
1.未按照《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規定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的;
? ?2.年度報告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通過登記的經營場所或者經營者住所無法聯系的。
企業年度報告信息需公示哪些信息?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最核心的內容就是建立企業信息公示制度。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
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內容包括: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企業除報送、公示年報信息外,還應該公示下列即時信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上述信息企業應當自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