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臺的背景、必要性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對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推動惠民生擴內需、推進城市更新和開發建設方式轉型、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先后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1〕3號)政策指導意見。清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2020年7月印發了《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辦〔2020〕33號),指導全市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據國務院、省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落實省審計廳專項審計報告意見,進一步改善全市老舊小區居民的居住環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質,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作為提升城市人居環境,擴大投資激發內需,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2023年7月,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工作人員開展了《清遠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修訂工作。
二、實施目標
基本形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有條件的縣(市、區)力爭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三、主要內容解讀
《清遠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內容分為五大部分十六點,第一部分為總體目標,明確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有條件的縣(市、區)力爭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第二部分為明確改造任務,確定改造對象范圍、改造內容和編制年度改造計劃任務;第三部分為建立健全組織實施機制,健全動員居民參與、項目推進機制和完善小區后續管理維護機制;第四部分為落實政策,建立改造資金合理籌集、使用機制,從“加快項目審批、推進存量資源整合利用、合理落實居民出資責任、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推動社會力量參與”五方面統籌推進;第五部分為強化組織保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強化監督檢查和宣傳引導工作。
四、修訂的亮點
1.彰顯老舊小區改造實施適用范圍。對標對表國務院、省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意見,明確適用改造范圍,將《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修訂為《清遠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標題增加“城鎮”兩字,突出老舊小區改造實施適用范圍為“城鎮”區域范圍。
2.合理確定了改造內容。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出發,征求居民意見并合理確定改造內容,將改造內容由“基礎完善類、優化提升類”2類調整細化為“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3類?;A類要發揮財政資金的主導作用,做到應改盡改;完善類要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做到宜改即改;提升類要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做到能改則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