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市屬國有
林場深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2024〕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八屆第35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林業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7日
清遠市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市屬國有林場改革,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印發〈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和〈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中發〔2015〕6號)《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發〔2015〕9號)和《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市屬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和“一場一策”方案的通知》(清府〔2017〕81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市深化市屬國有林場改革工作要求和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深入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按照分類推進改革的要求,圍繞保護生態、保障職工生活兩大目標,明確市屬國有林場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職責,推動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實現管護方式科學,完善監管體制機制,推動市屬國有林場健康持續發展,建立有利于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有利于改善生態和民生、有利于增強林業發展活力的市屬國有林場管理體制機制,全面推進綠美清遠生態建設,為推動清遠林業高質量發展、筑牢粵北生態屏障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生態導向、保護優先。以維護和提高森林資源生態功能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行最嚴格的國有林場林地和林木資源管理制度,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確保國有森林資源不破壞、國有資產不流失,為堅守生態紅線發揮骨干作用。
(二)堅持改善民生、保持穩定。立足市屬國有林場實際深化改革,堅持依法依規、民主公開,維護市屬國有林場及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好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充分調動市屬國有林場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市屬國有林場穩定發展。
(三)落實事企分開、轉變職能。明確市屬國有林場職能定位,落實事企分開,將市屬國有林場經營性資產全部剝離,林場以生態建設和管護為主,不斷提升森林生態功能等級。
(四)堅持政府主導、科學實施。市政府對市屬國有林場改革負總責,統一指導并組織實施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根據我市生態建設實際情況,科學制定深化改革方案,推動市屬國有林場管理體制改革和機制優化。
三、改革目標
通過深化改革,建立職能定位明確、管理科學規范、政策保障有力的現代國有林場發展機制,全面提高森林資源總量和質量,實現生態得保護、林場得發展、職工生活得保障,確保市屬國有林場和諧穩定,促進市屬國有林場持續高質量發展。
(一)生態功能顯著提升。通過科學營林、嚴格保護等多措并舉,維護和提高市屬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生態功能和國土生態安全,森林碳匯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持續增強,生物多樣性明顯增加,森林質量顯著提升。
(二)體制機制全面優化。優化市屬國有林場管理體制,實行事企分開,將市屬國有林場經營性資產全部剝離,林場功能從木材生產經營為主轉變為以生態建設和森林資源管護為主,市屬國有林場全部調整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逐步健全生態公益林管護購買服務機制,實現人員隊伍精簡高效,優化符合現代生態文明建設需要的國有林場管理體制和資源監管機制,確保政府投入可持續、資源監管高效率、林場發展有后勁。重新制定市屬國有林場考核辦法,充分調動林場干部職工積極性,促進其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提升,凝聚合力建設森林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優美的現代林場。
(三)工作和生活條件明顯改善。通過優化市屬國有林場管理體制,多渠道加大對林場基礎設施的投入,落實市屬國有林場職工工資待遇政策,切實改善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提升林場干部職工的幸福感,全力構建職工幸福、群眾滿意的發展新格局。
四、主要內容
(一)市屬國有林場基本情況。
1.機構設置。
截至2023年12月,清遠市現有9個市屬國有林場,其中清遠市天堂山林場為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清遠市龍坪林場、清遠市小龍林場、清遠市楊梅林場、清遠市金雞林場、清遠市英德林場、清遠市羊角山林場、清遠市筆架山林場和清遠市銀盞林場為正科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2.人員情況。
(1)林場定性和編制核定。根據2017年清遠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市屬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和“一場一策”方案的通知》(清府〔2017〕81號)規定:清遠市市屬國有林場2024年1月過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市屬國有林場公益一類事業編制共375名。
(2)實有人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職工總人數為1822人。其中,在職在編539人(含公益一類事業編制人員52人、公益二類事業編制人員487人),編外人員1人,退休人員1282人。
3.森林資源情況。
市屬國有林場總面積84.72萬畝,森林蓄積量367.48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87.1%,其中林業用地面積80.14萬畝(國有林地面積70.64萬畝、與集體聯營的林地面積9.5萬畝),非林業用地面積4.58萬畝。在國有林地面積中,商品林面積32.36萬畝,占林業用地面積的45.81%,生態公益林面積38.28萬畝,占林業用地面積的54.19%。
4.市屬國有林場資產情況。
(1)國有商品林林地林木資產。市屬國有林場國有商品林面積共32.36萬畝。其中,已出租國有商品林面積11.64萬畝,儲備林公司收儲國有商品林面積15.73萬畝,未流轉的商品林面積4.99萬畝(剩余可流轉面積2.55萬畝)。
(2)國有生態林林地林木資產。市屬國有林場國有生態林面積共38.28萬畝。其中,已出租國有生態林面積1.12萬畝,儲備林公司收儲國有生態林面積8.13萬畝,未流轉的生態林面積29.03萬畝(剩余可流轉面積5.99萬畝)。
(3)與集體聯營林地林木資產。市屬國有林場與集體聯營面積共9.5萬畝〔已出租面積2.15萬畝、儲備林公司收儲面積0.41萬畝、未流轉面積6.94萬畝(剩余可流轉面積3.19萬畝)〕,其中商品林面積5.54萬畝,生態林面積3.96萬畝。
(4)儲備林項目。清遠市國有林場國家儲備林項目由清遠市儲備林發展有限公司與9個市屬國有林場合作建設。根據《清遠市國有林場國家儲備林項目建設合作方案》和《清遠市國有林場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合作協議》內容,項目建設總規模面積約30萬畝,采用分期分年度實施的形式,計劃一二期總投資約19億元。截至2023年11月20日,一期已收儲面積11.89萬畝,二期已收儲面積12.38萬畝,合共收儲面積24.27萬畝(評估面積),收儲費用共7.05億元,已上繳市財政局。目前,正在推進項目三期工作,項目三期建設總規模約30萬畝,其中市屬國有林場林地約18萬畝,集體林地約12萬畝,第三期總投資約19.8億元。
(5)水電站資產。水電站共12座(含機房和宿舍,總裝機容量3.36萬千瓦,總面積3.05萬平方米),估值約2.57億元。
(6)經營性物業資產。市屬國有林場經營性物業資產共70宗,估值約1.62億元。其中:商鋪30間、綜合樓房和宿舍共17處、倉庫1處、出租場地22處。
5.其他經營項目、項目保證金和債權債務情況。
(1)其他經營項目情況。市屬國有林場其他經營項目共111宗。
(2)項目保證金情況。項目保證金共113.13萬元,其中:12座水電站保證金20萬元,70宗經營性物業資產保證金53.28萬元;111宗其他經營項目保證金39.85萬元。
(3)債務情況。截至2023年10月31日,市屬國有林場債務共8247.66萬元,其中一次性應支付的債務1749.45萬元(列入市屬國有林場改革成本)、其他債務6498.21萬元,實際金額由市林業局委托第三方進行審計,以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
(4)長期年應付款情況。截至2023年10月31日,市屬國有林場經營性長期年應付款(聯營山分成款)84.12萬元;非經營性長期年應付款81.81萬元。
(5)債權情況。截至2023年10月31日,市屬國有林場債權共3.90億元。實際金額由市林業局委托第三方進行審計,以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
(6)內部債權債務情況。市林業局與各市屬國有林場之間、各市屬國有林場之間債權債務共1067.06萬元。實際金額由市林業局委托第三方進行審計,以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
6.2023年市屬國有林場收支測算。
(1)收入情況。總收入為10421萬元,其中,財政補助收入5433萬元,自有收入4988萬元。
(2)支出情況。總支出26213.4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23777.72萬元(含:在職在編人員經費13626.51萬元、編外人員經費10.53萬元、退休人員待遇10140.68萬元),運行經費等支出2435.69萬元。
(3)全年收支缺口情況。按2023年收支情況測算,全年收支缺口為15792.41萬元。
市屬國有林場在職在編、編外、退休人數按2023年12月31日統計。
(二)主要措施。
科學、合理調整市屬國有林場的機構設置、屬性、人員編制、資金保障。
1.提升市屬國有林場機構定位和優化職能。
自2024年1月起,市屬國有林場調整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調整后市屬國有林場為生態公益型林場,一切資產經營職能不再保留,充分發揮其生態公益職能。主要任務: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保持森林物種多樣性;負責轄區內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區域良種示范、種質資源保存與創新、生態監測、科技示范等;可協助完成林業資源規劃、監測、保護、科技推廣等工作。通過科學營林、優化調整森林、濕地空間結構,科學精準提升森林質量,加強濕地保護修復,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等多措并舉,實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重點保護好森林、濕地等自然生態系統,健全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覆蓋率、森林質量、護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為主要指標的林區績效管理和考核機制,確保森林資源總量持續增加、生態功能顯著提升。市屬國有林場生態建設、森林資源管護等工作的年度考核辦法由市林業局按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2.調整優化市屬國有林場人員編制和崗位設定。
落實《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市屬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和“一場一策”方案的通知》(清府〔2017〕81號)文件相關規定,按照市屬國有林場目前在編在職實有人員539人,重新核定市屬國有林場事業編制539名,其中164名隨減員等額收回。崗位設定與市屬國有林場當前中心工作、綠美清遠生態建設和推動儲備林建設工作緊密結合,并隨工作實際的變化及時調整。具體機構編制調整、崗位設定事項由市林業局另文按程序報批。
3.健全崗位管理、人員任用(聘用)和績效考核制度。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有林場職工績效考核辦法》有關規定,落實崗位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機制。以實現森林資源增長,林場職工增收、發展后勁增強,確保和諧穩定的“三增一穩”為目標,根據市屬國有林場的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科學設置崗位。不斷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準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進一步優化人員配置,做好市屬國有林場干部職工的任用(聘用)工作,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按照我市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有關規定,以“重實績”為原則,堅持科學考核,績效工資與崗位設置、工作績效緊密結合,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健全符合市屬國有林場工作實際的績效考核辦法。市屬國有林場干部職工的年度績效考核辦法由市林業局按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4.落實編制內退休人員經費。
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前編制內退休人員除按法規政策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外,其他待遇問題按一類事業單位政策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管理,由市財政統籌解決。
5.編外人員的補償經費。
市屬國有林場編外人員的安置依法按有關規定執行,涉及工資和經濟補償的費用列入市屬國有林場改革成本。
6.資產、其他經營項目、項目保證金、債務、長期年應付款、債權和內部債權債務的處置措施。
改革后,由市林業局牽頭成立專門的工作小組對市屬國有林場的資產和債權債務等項目按照“分類分步”“先易后難”“成熟一個,處置一個”的原則進行處置。市屬國有林場債權債務經核實相關情況后,由工作小組提出處置方案按程序報批。市屬國有林場經營性長期年應付款(聯營山分成款),改革后由承接的國有企業統籌解決;非經營性長期年應付款列入市屬國有林場改革成本,財政安排專項資金解決。為完善經營性林地資產處置的相關工作,對已由市儲備林公司以市場評估價705392300.00元(人民幣:柒億零伍佰叁拾玖萬貳仟叁佰元整)收儲的242681.51畝林地和林木采取有償協議轉讓的方式將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劃轉市儲備林公司名下。
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涉及資產移交產生的稅費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征繳,由接收單位負責統籌解決。
(三)改革成本測算。
市屬國有林場改革成本分一次性支出項目和分年度支付的長期項目。經測算總金額為2130.51萬元。
1.一次性項目支出成本為1969.98萬元。包括9個市屬國有林場審計費用共190萬元,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工作經費20萬元,羊角山林場1名編外人員經費10.53萬元(含工資和解聘一次性補償金),一次性支付的債務1749.45萬元。
2.分年度支付的長期項目160.53萬元。包括:(1)小龍林場原按困難企業參加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費9.09萬元;(2)楊梅林場農業隊場員生活補貼60.02萬元;(3)英德林場原聘請護林員生活補貼3.86萬元;(4)羊角山林場大白洞農隊扶持款4萬元;(5)筆架山林場原集體工生活補貼1.84萬元;(6)銀盞林場原集體工生活補貼1.42萬元;(7)銀盞林場退職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1.58萬元;(8)楊梅林場16個聯合經營山項目分成款27.55萬元;(9)英德林場與農隊合作造林生態林資金補償款51.17萬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林業局、市醫保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等單位參與的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日常工作由市林業局承擔,改革實施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
(二)強化部門協調。加強部門溝通,密切配合,按照職能分工抓緊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市林業局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和分類指導,切實抓好督促落實;市委編辦負責合理核定市屬國有林場機構屬性和職能,核定并優化市屬國有林場的人員編制數量;市財政局負責落實財政資金,確保改革順利進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落實市屬國有林場崗位設置和職工養老社會保障等事項;市醫保局負責保障市屬國有林場參保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配合做好市屬國有林場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相關工作;市國資委負責配合做好相關資產交接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共同推進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工作。
(三)落實資金保障。市財政局按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的職能定位給予經費保障,同時結合我市財力,對森林資源管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林下經濟發展等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實現市屬國有林場生態功能顯著提升、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森林資源有效盤活的目標。
(四)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督查機制,加強監督檢查,隨時掌握改革動態,對存在改革不到位或政策執行偏差等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對需要完善的改革措施及時研究完善。
(五)加強思想引導。加強對市屬國有林場干部職工的宣傳引導和思想政治工作,營造關心、支持、參與市屬國有林場改革的濃厚氛圍,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職工擁護、群眾支持的強大合力,確保市屬國有林場深化改革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