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蓮湖產業園
局部地塊規劃條件的批復
市城鄉規劃局:
報來《關于提請審批“蓮湖產業園局部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請示》(清規〔2018〕10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蓮湖產業園局部地塊規劃條件:
1.該地塊位于銀盞大道以東、武廣高以西新鎮路以北,總面積156170平方米(約235畝),分為三個地塊:地塊一用地面積41205.32平方米,地塊二用地面積32446.12平方米,地塊三用地面積82518.57平方米。
2.地塊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B1)兼容商務用地(B2)(可兼容性質的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的比例≤15%),1.0<容積率≤2.0,建筑密度≤45%,綠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3.其他規劃技術要求由規劃部門根據現行相關技術規定確定。
二、請規劃部門協助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盡快完成整個蓮湖產業園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和報批工作。本次批準的局部地塊規劃要求納入片區整體控規成果。
特此批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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