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2016-2017年度縣級
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結果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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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清遠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加強質量工作,強化質量安全責任,根據(jù)《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清遠市開展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清府辦函〔2016〕103號),清遠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各縣級政府認真組織開展自我評價的基礎上,會同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對各縣級政府質量工作進行了文審初評、實地核查、綜合考核,確定了考核等級。現(xiàn)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A級:連州市;
B級:清城區(qū)、連南縣、陽山縣、佛岡縣、連山縣、清新區(qū)。
在2016-2017年度省對市級政府質量工作考核中,英德市已被抽查,因此,免于本次考核。
以上結果同時通報市干部主管部門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作為對各縣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依據(j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適應經濟發(fā)展新常態(tài),堅持以提高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不斷創(chuàng)新質量管理工作,不懈追求卓越績效,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環(huán)保質量,為推動我市加快轉型升級、建設質量強市作出新貢獻。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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