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我市積極開展小散亂差屠宰場點清理整治、“兩項制度”百日行動、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標準化建設、屠宰廠(場)監管體系建設和屠宰環節專項整治等工作,全市生豬屠宰行業改革發展取得較好成效,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堅決守護好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根據國務院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市農業農村局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以下簡稱《規劃》),進一步加強我市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提高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廣東省生豬屠宰管理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3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粵府辦〔2019〕2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生豬和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推進屠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粵府〔2020〕24號)等。
三、主要內容
《規劃》共分四大部分:總體要求、屠宰廠(場)設置、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規劃》明確了指導思想,提出了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的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一)堅持三項基本原則。一是科學設置,控制總量。二是嚴格標準,轉型升級。三是強化監管,有序發展。
(二)提出四個發展目標。一是屠宰產能布局持續優化,二是行業發展質量顯著提高,三是質量安全水平顯著提升,四是屠宰監管機制不斷健全。到2027年,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模式優化、數量適當的生豬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格局。
(三)對屠宰廠(場)設置作出具體部署。根據省屠宰廠(場)設置標準,結合人口規模、肉品消費能力、生豬養殖出欄量和動物疫病防控等實際情況,按照我市近三年肉豬出欄量的平均值計算屠宰產能,參照屠宰產能與15萬頭的比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數),到2027年,全市統籌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總數不超過16家。對在我市范圍內年出欄肉豬20萬頭以上的大型養殖企業,新建屠宰自養生豬的產加銷一體化、標準化屠宰企業,不受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數量限制。
(四)落實六項重點任務。一是嚴把行業準入標準。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立,應嚴格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實施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農業農村部的相關規定。同時,也應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農業農村部的相關規定。二是優化發展模式。鼓勵生豬屠宰企業產加銷一體化發展、品牌化經營,提高生豬產品自營能力。三是推行標準化屠宰。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實施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四是加強屠宰行業監管。嚴格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資質條件管理,強化生豬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五是加強牛羊屠宰監管。鼓勵縣(市、區)城區和中心鎮生豬定點屠宰場,通過改擴建增設牛羊屠宰線,實行牛羊集中屠宰、統一檢疫。
(五)實施四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加強監管體系建設。三是加強政策支持。四是加強宣傳引導。
四、解讀途徑與時間
《規劃》審定印發后,文件與解讀材料在市政府網站上公布及宣傳。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做好《規劃》宣傳及解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