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安排,就《清遠市市縣級自然保護地紅外相機采購項目》進行公開競價,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采購商參加競價投標。
一、項目名稱:清遠市市縣級自然保護地紅外相機采購項目
二、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不高于¥400170元。(大寫:肆拾萬零壹佰拾柒元整)。
三、采購信息一覽表:
四、競價人資格要求
4.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一)至(六)款的規(guī)定:
4.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1.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2、須為法人機構(gòu)(不接受分公司或聯(lián)合體參加競價)。
五、公示
5.1、本項目公示五個工作日(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
5.2、公示地點:清遠市林業(yè)局網(wǎng)站公示欄
六、報名登記:
6.1、符合資格的競價人應當在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天(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面交競價文件或者快遞送達;
6.2、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并核對無誤后方可辦理報名登記(缺一不可):
6.2.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如非“三證合一”證照,同時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6.2.2、法定代表人或企業(yè)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及其身份證(正反面);
6.2.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業(yè)負責人參加報名的,則須同時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其身份證(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以及授權代表身份證(正反面);
6.2.4、提交1份紅外相機詳細性能參數(shù)表、使用說明書及售后服務保障合同(包維修包換包退2年或以上服務),性能要求必須滿足如下:
七、接收競價文件信息:
7.1、接收競價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7月26日17時00分。
7.2、競價文件送達地點:清遠市林業(yè)局三保護科。
八、競價信息:
8.1、競價時間:2024年7月29日9-10時00分。
8.2、競價地點:清遠市林業(yè)局7樓會議室。
九、采購人信息:
9.1、聯(lián)系人:劉耀森
9.2、電話:0763--3866275
9.3、地址:清遠市清城區(qū)北江二路17號林業(yè)大廈
注:
1、本項目所涉及的“天”指“日歷日”,“時間”指“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