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遠市體育館及市民體育公園場(館)
收費標準的批復
清發改價格﹝2019﹞13號
清遠市體育館:
報來《關于制定清遠市體育館場(館)收費標準的請示》(清體館﹝2019﹞7號)收悉。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現就市體育館及市民體育公園場(館)收費標準批復如下(詳見附件)。
本批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你館2012年12月19日在原清遠市物價局備案標準及《關于制定清遠市市市民體育公園收費標準的通知》(清發改收費﹝2017﹞5號)同時廢止。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