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城市規劃委員會指引》《清遠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章程》《清遠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設立清遠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高新區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規委會高新分會”)。現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專家和公眾代表委員(非公務員),歡迎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士踴躍報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專家代表推選資格
1.專家代表委員應熟悉清遠實際情況,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資格,有較強的議事能力;
2.愛國愛民,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原則上委員年齡不超過60歲;
3.承認和遵守市規委會高新分會各項章程,保證能正常參加市規委會高新分會各項會議;
4.累計從事專業工作5年以上,專業范圍包括城鄉規劃、土地管理、區域經濟(經濟地理)、建筑學、道路交通、生態學、風景園林、歷史文化保護、城市設計、市政工程、法律等。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具有國家認定的高級技術職稱;(2)具有國家認定的注冊執業資格;(3)博士學位;(4)取得省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獎項。
(二)公眾代表推選資格
1.公眾代表委員應體現廣泛的代表性,敢于堅持原則,積極維護公共利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優先);
2.愛國愛民,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原則上委員年齡不超過60歲;
3.熟悉清遠情況,常年在清遠工作;熱愛、關心、支持本市國土空間規劃和建設事業;
4.承認和遵守市規委會高新分會各項章程,保證能正常參加市規委會高新分會各項會議。
二、推選辦法及推選日期
(一)在個人自愿的基礎上,可由社會團體(各協會、學會或聯合會等)或其所在單位書面推薦,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將《市規委會高新分會專家和公眾代表委員推選表》(見附件)填寫好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后,附上學歷學位、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證明文件,報清遠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區分局。
(二)由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區分局匯總材料,提交市規委會高新分會進行資格審查及確定推薦名單,推薦名單經市規委會高新分會按界別公平分配的原則遴選后,由清遠高新區管委會聘為委員。委員名單將在政府網站上予以公布。
(三)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清遠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區分局接受社會各界推選報名。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區分局
2025年3月18日
聯系人:林志軍; 電話:3665630
聯系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