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07年4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根據《條例》,本單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單位編制了《清遠市科學技術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本單位的網站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清遠市科學技術局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單位的網站上查閱《目錄》和相關內容。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單位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的形式。其余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單位提出申請。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本單位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公開申請的時限為20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屬于本單位公開目錄內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的,除特殊情況外,本單位將予以提供。該目錄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的,本單位將依法處理。
(一)公開范圍
本單位可以依申請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清遠市科學技術局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目錄》。
(二)受理機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辦公地址為清遠市人民二路9號之三科技服務生活大樓一二層,辦公時間為:4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6:00;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8:30—12:00,14:30—5: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3362909,傳真號碼:3370069
通信地址:清遠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511518
電子郵箱:qykj12345@126.com
(三)申請的提出
向本單位提出申請的,可在本單位門戶網站下載《清遠市科技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也可通過信函、傳真申請,或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件,當場提出申請。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單位確定信息的提示。
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關業務。
(四)申請的處理
本單位在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并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則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掌握但不主動公開的信息,若可公開,則在確認身份后提供相關信息查詢,或持相關證件和材料到相關窗口領取;若不可公開,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于本單位公開范圍的,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信息內容描述不明確的,則告知申請人重新申請;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不存在。
三、申訴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行政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