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本來已經安全到家了
但發現手機沒拿
于是……
近日,清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清城分局交警大隊石角中隊在德龍大道路段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期間發現一輛車牌號碼為湘LV3***小型轎車駕駛人存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嫌疑,于是執勤人員示意該車駕駛人李某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并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測試,其酒精含量為5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訊問,當事人李某表示其當晚在興仁某KTV娛樂喝了酒,是朋友送回家的,到家之后發現手機遺忘在KTV,于是冒險駕駛車輛返回KTV取回手機,在返回途中,被執勤人員查處。 隨即,執勤人員依法對其進行查處,并開展批評教育工作。 針對駕駛人李某存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對當事人李某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炎炎夏日
來一瓶冰鎮飲料
實在是一大享受
但開車前能喝什么飲料
可要搞清楚
近日,英德市公安局橫石水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橫石水鎮某路段發生1起交通事故,駕駛員受傷。 接報后,派出所值班人員趕到現場對駕駛員進行救助。在確定駕駛員無大礙后,民警依法對駕駛人石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石某酒精含量為171.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訊問,駕駛人石某飲用一瓶“強爽”飲料后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駕駛人受傷、路邊燈柱、樹木及車輛損壞。 因駕駛人涉嫌無證駕駛、醉酒后駕駛,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蜀黍在此提醒廣大群眾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同時,拒絕無證駕駛
請廣大駕駛人做到律己律人
切勿心存僥幸
遵守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