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用地批準文件失效和撤回后續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管制〔2023〕2421號),截至2023年8月31日,我市經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審核通過的撤回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共8宗。現將上述8宗用地批準文件撤回范圍相關信息進行公告(詳見附件)。
附件:1.清遠市失效和撤回用地批準文件清單.xls
2.附圖.pdf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