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召開202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專題會議,對開展禁燃煙花爆竹工作進行戰前動員和工作部署。今年春節期間,清遠禁燃區域維持不變,禁燃的規定也維持不變,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密巡查力度,進一步加強對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管控。
清城區全域及清新區南部四鎮維持禁燃
會上,市環委辦分析歷年來清遠冬春季節的環境空氣質量情況后指出,受氣象條件不利、污染物區域傳輸、本地源排放、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等多因素疊加影響,每年的第一季度是6項污染物濃度指標最高的時段。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影響很大,禁燃煙花爆竹對避免在除夕、春節、元宵等重要時間節點出現污染天氣十分必要。
2019年1月,為持續改善清遠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的管控力度,清遠印發《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清遠市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將清遠市區部分區域劃定為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監測結果表明,禁放煙花爆竹對清遠空氣質量改善起到積極影響。2014-2018年春節期間,清遠空氣質量均出現不同程度污染,其中2018年出現3天輕度以上污染,年初一更是出現重度污染。實施禁放煙花爆竹以來,2019年春節期間污染天數下降至1天,2020、2021兩年春節期間未出現污染天氣,為2014年以來首次,禁放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據悉,清遠今年禁燃區域范圍維持不變。此前清遠劃定的明確禁放區范圍,包括清城區行政區域全域及清新區太和鎮、山塘鎮、太平鎮、三坑鎮行政區域范圍。
春節期間將加大巡查力度
會上,清城區、清新區以及市公安局分別就春節期間打擊煙花爆竹違規銷售、禁燃等相關工作的部署情況作了匯報。
清城區把春節、元宵節期間作為重點管控時段,積極落實清城區禁燃工作措施,同時加強對鄉鎮禁燃煙花爆竹宣傳和管控力度。全區將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公安部門對清城區煙花爆竹從業單位進行逐一登記、備案,對可能存在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部位、場所開展全方位大排查,排查是否存在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和線索,嚴格按規定審批煙花爆竹的運輸許可,加強燃放管控,嚴防事故發生。
清新區將于1月20日至2月15日期間,對禁燃區內所有商鋪進行檢查,杜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一旦發現禁燃區內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立即進行取締。
同時清新區還將開展日常巡查,以街鎮為單位,建立網格化管理制度,劃定巡查網格,明確網格的范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網格員對網格內的禁燃煙花爆竹負主要責任,若市環委會巡查發現網格存在違規銷售或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即對該網格員進行通報批評。網格員要對網格開展日常巡查,一旦發現違規銷售或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應立即通報有關責任單位處理。
此次召開的專題會議要求,清城、清新兩區要強化宣傳引導,充分把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調動起來,讓廣大群眾理解、接受、支持禁燃工作。同時要注重源頭管控,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行業監管職責,加大煙花爆竹源頭治理,強化銷售、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要密集巡邏查控,依托“網格化+信息化”“網格員+信息員”社會治理體制的作用,將巡查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員。公安、城管、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嚴格開展執法,強化對煙花爆竹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源頭管控,多部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排查執法
為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督促各縣(市、區)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煙花爆竹聯合“打非”工作機制,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遠市安委辦下發《關于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排查執法行動的通知》,并于近日組織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消防救援等部門,分成2個督導組,對清遠多縣(市、區)進行督導檢查。
此次重點督導各地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監管工作部署情況以及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行動,依法嚴打取締非法儲存經營等行為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實地檢查煙花爆竹批發企業4家,抽查煙花爆竹零售店12家,指出的隱患問題當場移交屬地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中,檢查發現1家零售店存在“前店后宅”的重大安全隱患,已責成屬地相關部門采取相關措施,依法取締。
為消除安全隱患,震懾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清城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近日也聯合開展非法煙花爆竹集中銷毀行動,對此前在非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中查獲的一批非法煙花爆竹進行集中銷毀。
“禁燃煙花爆竹一方面可以防范火災等安全事故發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改善空氣質量,讓大家過一個清新的春節。春節的熱鬧氛圍并不是只有煙花爆竹才能烘托,也可以通過球賽、書畫展等文體活動來實現,希望廣大市民能夠繼續保持良好習慣,共同守護清遠的藍天白云。”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