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財政專戶資金存放管理,規范市級財政專戶資金轉出開戶銀行定期存款操作,根據《清遠市市級財政專戶資金轉出開戶銀行定期存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清遠市財政局于2020年11月18日對2021年的社會保險基金轉出開戶銀行定期存款的存放銀行通過競爭性方式進行選擇,現將競爭性選擇結果予以公示。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有效,各有關當事人對競爭性選擇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質疑,逾期將不予受理。
清遠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19日
為加強財政專戶資金存放管理,規范市級財政專戶資金轉出開戶銀行定期存款操作,根據《清遠市市級財政專戶資金轉出開戶銀行定期存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清遠市財政局于2020年11月18日對2021年的社會保險基金轉出開戶銀行定期存款的存放銀行通過競爭性方式進行選擇,現將競爭性選擇結果予以公示。
檔次 | 數量 | 銀行名稱 |
第一檔 | 3家 | 廣東清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市分行 |
第二檔 | 4家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市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行、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行 |
第三檔 | 5家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清遠市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行、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行、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行 |
第四檔 | 不限 | 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行 |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有效,各有關當事人對競爭性選擇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質疑,逾期將不予受理。
清遠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