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還系統規定了監督保障措施,比如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保障公平競爭審查的工作力量,將公平競爭審查的工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的預算。在監督方面,《條例》對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的抽查、舉報、督查等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內部審查和外部監督相結合。
《條例》還系統規定了監督保障措施,比如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保障公平競爭審查的工作力量,將公平競爭審查的工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的預算。在監督方面,《條例》對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的抽查、舉報、督查等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內部審查和外部監督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