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推進知識產權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21〕4號)和清遠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人民銀行清遠市中心支行《關于印發〈清遠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清市監規〔2023〕3號)文件精神,清遠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了關于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項目入庫企業申報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4日,共收集到3家企業項目材料,經過初步審核,擬通過3家企業材料。現將擬通過審議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15日至19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則自動入庫,不再另發通知。
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市市場監管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的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的證明材料等。
聯系方式: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科,電話:3369659。通訊地址:清遠市連江路13號8樓,郵編:511500。
附件:2024年第一批擬入庫企業名單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2024年第一批擬入庫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