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
方案公告
南府〔2024〕29號
為實施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因連南瑤族自治縣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需要(項目總面積0.2561公頃,其中國有土地0.0037公頃),擬征收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排鎮轄區范圍內集體土地0.2524公頃。地塊經批準后征收為國有建設用地并依規劃安排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省、市、縣相關文件規定,結合被征地村集體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特制定連南瑤族自治縣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征地涉及權屬及補償標準
三排鎮征收園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總額標準為39.9630萬元/公頃,征收其他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總額標準為39.9630萬元/公頃(詳見附件)。
二、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一)土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以貨幣方式支付給被征地集體,青苗、地上附著物直接支付給承包人或所有權人。
(二)社會保險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等文件精神,對納入養老保障范圍的被征地農民予以購買養老保險。
(三)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等文件的規定,留用地按實際征地面積的10%安排,用地面積0.0252公頃,留用地折算成貨幣補償,補償標準為418萬元/公頃,補償款在征地批準后按照相關規定,同土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一并支付給被征地村集體。
(四)宅基地安置。涉及宅基地的,將按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安置或補償。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
四、其他事項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本方案無異議,請在公告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排鎮人民政府征地拆遷辦公室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如有異議,請在公告期限內以村委或者村民小組為單位,到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排鎮人民政府征地拆遷辦公室,以書面形式申請聽證。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排鎮人民政府在收集全部申請后,將向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提請組織聽證,聽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排鎮聯系人:房振宇,聯系電話:15907635426。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涉及權屬及補償標準情況表
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