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連南瑤族自治縣2023年度第三批次
集體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批復
清府土審(07)〔2023〕2號
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經你縣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批連南瑤族自治縣2023年度第三批次集體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請示》(南自然資〔2023〕250號)收悉。批復如下:
一、同意連南瑤族自治縣2023年度第三批次集體農用地轉建設用地。
二、同意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同意你縣將三排鎮南崗村第八、第九、第十經濟合作社,三排鎮山溪村第五經濟合作社,三排鎮南崗經濟聯合社,三排鎮三排村第七、八經濟合作社,三排鎮百斤洞村第一至第十經濟合作社,三排鎮蜈蚣田村第一、二、四經濟合作社,寨崗鎮社墩村河邊、新和經濟合作社,寨崗鎮山心村中心、大元經濟合作社,香坪鎮龍水村地雷坑第一、第二、第三經濟合作社,三江鎮東和村第一、二、三、四、五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0.0862公頃(耕地0公頃,含水田0公頃)轉為集體建設用地;同意使用三排鎮百斤洞村第一至第十經濟合作社,三排鎮蜈蚣田村第一、二、四經濟合作社集體建設用地0.0002公頃、集體未利用地0.0077公頃。上述合計0.0941公頃用地由你府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用途供應,用于三排鎮南崗村、三排鎮山溪村、三排鎮三排村、三排鎮百斤洞村、三排鎮蜈蚣田村、寨崗鎮社墩村、寨崗鎮山心村、香坪鎮龍水村、三江鎮東和村農村宅基地。
三、該批次用地不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不涉及地質災害隱患點,連南瑤族自治縣政府已承諾在鎮村國土空間規劃中落實建設用地規模。供地時土地用途應按農村宅基地實施。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