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縣(市、區)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轉發財政部稅務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法〔2018〕8號)的規定,經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審核認定,清遠市佛山商會獲得2018-2022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清遠市外貿企業行業協會、清遠市新生代企業家聯誼會獲得2019-2023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清遠市電子競技協會、清遠市房地產協會、清遠市揭西商會、清遠市地質災害防治協會、清遠市工程管理服務行業協會、清遠市零售商業行業協會獲得2020-2024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清遠市暖陽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清遠市企業家協會、清遠市乘用車聯合協會、清遠市交通建設業協會、清遠市農業品牌促進會、清遠市網絡文化協會、清遠市工商技工學校、清遠市印刷復制行業協會、清遠市建材行業協會、清遠市盛興慈善基金會獲得2021-2025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
特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