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的必要性: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3〕302號),進一步降低我市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按要求完成了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及征求相關單位意見、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并報市政府審定同意,正式印發《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
二、文件主要內容解讀:《實施意見》共提出推動減稅降費政策的落實、降低醫療保險成本、降低用電成本、降低綜合物流成本、強化金融服務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加大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等七方面共14條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落實國家規定的減稅降費政策。全面推動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及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稅收政策的落實。全方位多種形式加大對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宣傳,確保宣傳輔導到位、服務保障到位、政策落實到位,幫助企業應知盡知、應享盡享,使符合條件的企業實現提前少繳稅款、節約現金流,降低企業稅費負擔。
(二)降低企業醫療保險成本。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全市所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從6.5%降低至6.0%。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最大限度減輕企業醫療保險繳費負擔。
(三)降低企業用電成本。一是全力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加大能源供給,完善能源成本與電價聯動機制,綜合施策推動降低制造業企業用電成本。二是為低壓小微企業全面建設外部電力接入工程,加快推進產業園區轉供電改造,減少供電層級。嚴控新增轉供電,新建工業園區在源頭上實現供電直接抄表、服務到戶,嚴控新增轉供電。
(四)降低企業綜合物流成本。通過提升基礎設施能級,提升多式聯運通道能級,優化鐵路、航空、公路、水運貨運服務供給,提升原材料、產品等貨物運輸綜合服務效率,降低物流綜合成本。落實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
(五)強化金融服務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引導金融機構多渠道籌集資金為企業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扶持企業上市、提供應急轉貸資金及落實中小企業貸款貼息獎補政策,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六)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持續開展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切實保障中小企業利益。
(七)加大企業紓困幫扶力度。支持企業穩定崗位,進一步落實省政府有關穩定和促進就業的政策措施。